商标驳回复审,便是商标注册申报人不服气商标局驳回申报人申请办理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32条的要求向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商标审查联合会要求再次核查的行政程序。商标注册申报人理应自接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办理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半个月内明确提出复审程序流程。那麼商标驳回复审时要历经什么步骤呢,针对这一难题,中国权威性的专利权企业-知春路专利权得出了下列回答:商标驳回复审步骤:
(一)接到驳回通知书1、商标申报人接到驳回通知书后,要留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袋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限期的,过期无效。现阶段有二种计算方式。A、出文日期+半个月路程時间+半个月复审要求時间=30天。B、信封袋邮戳+半个月。2、看一下驳回的种类(是所有驳回還是一部分驳回):A、所有驳回,看一下驳回的原因,是否有复审取得成功的赢面(假如申报人沒有复审工作经验,能够找代理机构帮助剖析),进而决策是不是复审。B、一部分驳回,观查一下驳回的产品或是服务,属不属于自身的主要经营的业务,及其综合性别的的要素,考虑到是不是复审。假如复审,尽早解决,由于事后也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時间比较有限。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