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到领到《商标注册证》,必须亲身经历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编制商标评审公示、异议期、编制注册公示及发放《商标注册证》等程序。一、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局接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原材料后,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基本审查(以称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个人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审理资质,进而决策是否审理。商标形式审查限期为3~4月,详尽检查申请报表及全部配件,以查询报表内须填好的一部分是否早已填妥、有关材料是否恰当、所需材料是否不全。
建立申请日十分关键,因为在我国商标注册选用申请在先标准,一旦产生申请日的依次变成明确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接到申请书件的时间为标准,商标局遭受商标申请书针对合乎方式要素的申请书发放审理通知单。二、商标实审实审是商标主管部门为判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注册标准而开展的审批,限期为12月。商标实审是商标注册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要求所开展的查验、材料查找、剖析比照、调查分析并决策给与基本核准或驳回申诉申请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在这段时间,在该商标未批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应用中标明注册标识(如:“注册商标”“?”等),能够标识“TM”。此外,在未审批注册之前,含有该商标的产品及周转材料,或商标标志不适合一次制做过多,防止因注册遇阻而导致多余的损害。审查的內容包含下列好多个层面: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