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饰品外其他商品 :
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进口商品资质:
——经营进口商品,必须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
——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3.检测报告:
——需为近一年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一份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款号/型号、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2.饰品类商品:
质检报告:饰品(珠宝玉石除外)提供一份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GB 28480-2012 《饰品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涉及925银、18K金、天然玉石类等贵金属材质或者天然珠宝玉石类的饰品需出具权威三方鉴定报告/证书(需具备CMA或CNAS资质)。所有报告/鉴定证书编制日期须为一年以内。
2.电动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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