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
•《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涉及婴幼儿食品的记载的许可项目应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或婴幼儿配方食品。
•国家有注册要求的商品,应展示对应的注册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等。
化妆品类:
•属于进口或国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展现: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属于进口或国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展现: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特殊化妆品功效: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育发、防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以及新功效
•进口化妆品,展示报关单
童车、安全座椅、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
•须展示品类对应的3C证书
•认证证书上的产品型号必须与商品一一对应,不得出现套用其他商品CCC认证。
•玩具类涉及宣称彩妆,需要按照化妆品类资质进行提报。
涉及食品接触材料的母婴用品:
•不含双酚A的质量检测报告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服饰类:
•婴幼儿服装(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需满足GB31701-2015A类标准,同时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至少满足GB31701-2015B类标准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满足GB31701-2015C类标准
•对于防辐射服装、孕产妇一次性内裤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如果涉及宣称抗菌,需要提供有抗菌性能检测项目且符合的检测报告。
◦对于宣称具有防辐射功能产品,需要提供屏蔽效能的检测报告,并与宣称的效果一致。
◦涉及发明专利,需提供对应有效期内的专利证书。
◦对于一次性内裤,还需要满足卫生标准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要求。
驱蚊用品类:
宣称有“驱蚊”、“杀蚊”功效的产品,需要展示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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